天津积分落户材料一览:
1、联办部门共用材料:
①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原件;
③结婚证原件;
④天津市居住证原件。
2、市人社局材料:
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②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在天津市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
③国家级技能大赛一类竞赛前20名、二类竞赛前15名的获奖证书,省级技能竞赛一类竞赛前10名、二类竞赛前6名的获奖证书;对应的获奖文件(通知);
④配偶现役军人身份材料;
⑤高级技工学校高级班学历证书及对应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
⑥个人收入税务申报明细、合同等证据材料。
3、市公安局材料:
①居民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
②落户地点材料:
申请在本人名下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提供《不动产权证》;
申请在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或本人与配偶、父母、子女之间共有住房落户的,还需提供产权人或共有权人的身份证、《不动产共有权证》、《同意落户声明》及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对已购住房但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需上传购房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
申请落单位集体户口的上传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在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人社部门指定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落户的,不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4、市住建委材料:
申请租赁住房积分:
1.住房租赁合同所有页面扫描。
2.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页面扫描。
申请自有住房积分:
①凭不动产权证申请积分:
《天津市不动产权证》(或《天津市房地产权证》、《天津市房屋所有权证》)证载信息页扫描。
②凭购房合同(协议)申请积分:
在天津市房屋交易管理系统网签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二手房买卖协议》主合同页(第一页至双方签字盖章页)扫描、购房契税完税证明扫描。
③申请人与其他人(夫妻、父母、子女)共有产权住房:
《天津市不动产共有权证》(或《天津市房地产共有权证》、《天津市房屋共有权证》)同时需提供申请人与其他共有人关系证明材料。
5、市教委材料:
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市民政局材料:
当前婚姻情况为已婚的申请人需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夫妻任意一方的结婚证原件(结婚证的合影照片和双方个人信息均需清晰完整,不得涂改)
2.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上的个人信息须与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保持一致)
当前婚姻情况为未婚,离异或丧偶的申请人无需提交材料。
7、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材料:
职工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