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南京共有产权房购买条件:
(一)本市户籍家庭或个人
1.持有《南京市购房证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住房)》或《南京市购房证明(本市户籍单身无住房)》;
2.未在南京市享受过产权型住房保障。
其中,35周岁以下个人还需提供在南京累计缴纳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二)非本市户籍家庭或个人
1.持有《南京市购房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南京市购房证明(非本市户籍单身)》;
2.在南京市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3.提供自开具购房证明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4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三)各类人才家庭或个人
1.持有《南京市人才购房证明》;
2.未在南京市享受过产权型住房保障;
3.在南京市无自有住房。
报名方式:
申购人可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微信公众号“南京房产微政务(房帮宁)”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线下可至观泓雅苑接待中心(秦淮区观前里1号,石杨路御水湾花园东侧约200米)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应材料。申购人须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