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置方式
申请人提交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的,该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按照一定规则进行先后排序,轮候取得配置指标。
当年的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额度用尽后,经审核通过但未取得指标的申请将继续轮候,等待下一年度指标配额确定后,仍按照轮候的先后次序继续配置。
轮候先后次序的确定,以“轮候时间”的早晚为准,“轮候时间”的确定规则如下:
1.新申请且审核通过的,“轮候时间”按申请时间计算;
【例如:申请人2021年2月7日22时16分42秒844毫秒提交申请,2021年4月8日审核通过,那么轮候时间为:2021年02月07日22︰16︰42.844】
2.重新申请且审核通过的,“轮候时间”按重新申请时间计算(即不再保留原轮候次序)。重新申请的情形包括:审核未通过后再次申请、中签弃号后再次申请、申请人主动取消后再次申请;
【例如:申请人2021年1月7日22时16分42秒844毫秒提交申请,因故申请取消后于2021年2月20日16时22分37秒106毫秒重新提交申请,2021年4月8日审核通过,那么轮候时间为:2021年02月20日16︰22︰37.106】
注:个人修改注册账户信息中的姓名、证件号码时,已填报的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会由系统自动取消。处于“审核通过”状态下的个人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因上述修改注册账户信息导致自动取消的,重新申请并审核通过后,“轮候时间”不变。
3.轮候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个人,在参与家庭申报后,其以个人身份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轮候时间将不再保留(即不再保留原轮候次序)。若取消家庭申报,再以个人身份重新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轮候时间按重新申请时间计算。
4.新申请审核未通过但复核通过的、重新申请审核未通过但复核通过的,“轮候时间”按申请时间计算;
【例如:申请人2021年2月7日22时16分42秒844毫秒提交申请,2021年4月8日审核未通过,2021年5月24日复核通过,那么轮候时间为:2021年02月07日22︰16︰42.844】
5.延期审核通过的、延期审核未通过但复核通过的、在审核通过状态下变更申请信息且再次审核通过的,“轮候时间”不变;
【例如:申请人2021年2月7日22时16分42秒844毫秒提交申请,2021年4月8日审核通过。经延期审核后,2022年4月8日再次审核通过(或审核未通过,但复核通过的),那么轮候时间为:2021年02月07日22︰16︰42.844】
【例如:申请人2021年2月7日22时16分42秒844毫秒提交申请,2021年4月8日审核通过。2021年8月20日在审核通过状态下重新申请,2021年11月8日再次审核通过,那么轮候时间为:2021年02月07日22︰16︰42.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