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Q:什么是水资源费?
A:水资源费是包含在水费中,由供水企业为政府代征收的专项费用;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政府财政,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
Q:减征何时开始调整?
A:江宁区自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调整。
Q:政府出的政策执行期限是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那么4月至6月已缴纳的水费怎么处理?
A:2022年4至6月已抄表的用户水费,按照政策在减征期限内的水资源费差价部分,将在下个缴费周期时冲抵水费。
Q:减征优惠执行期到12月31日结束,如果明年1月再来交,还能不能享受到优惠水价?
A:用户2023年缴纳的水费中,属于2022年减征期限内的水资源费差价部分,将在2023年第一个抄表周期的水费中扣除。
(注:目前江宁区针对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免征水资源费,因此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不在本次减征优惠范围内。)
如您还有其它疑问,可以拨打江宁水务服务热线“96889611”进行咨询。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