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办理程序及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办理签注手续。
办理流程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登录“政务服务平台”的“居住证签注”事项,选择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申领条件,同时上传对应的证明材料,即可完成居住证签注申请;申请完成后,由公安机关进行资料审核;资料审核完成后,居住证持有人持居住证到预先选择的居住地派出所进行现场签注。
申报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现居住地址证明;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收费标准
免收工本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