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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纳入广东2021保障性租房省级试点 佛山租房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6-21 23:28:24
The Beginning

  2021年来,国家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手段,并强调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广东走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前列,目前在广州、深圳全国试点的基础上,新增珠海、东莞、佛山为省级试点,今年将筹建22.2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

  事实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21年中央政治局会议,均明确提出要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广东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2019年12月,广州、深圳市作为国家试点城市,开始试点推行政策性租赁住房。到今年4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方案》,新增珠海、佛山、东莞三市作为省级试点城市。

  为加快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制定《广东省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计划“十四五”期间筹集建设保障性组租赁住房74.05万套/间,其中2021-2023年全省新增筹建51.2万套/间,2021年筹建22.2万套/间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6月,全省共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81484套/间,涉及住房面积2858079平方米,实现投资78.6亿元,完成年度任务占比为81.6%。

  保障性租赁房之外,广东也正在构建“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解决各类群体的住房问题。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推动试点城市落实好土地、金融、财税、资金奖补等支持政策,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THE END

TAG:住房  建设厅  试点  城乡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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