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1、具备禅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申请条件的个人;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第一类享受免费服务的老人。
①在册救济“三无”孤老;
②低保户里60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③低收入(月收入低于1800元)孤老;
④优抚对象孤老;
⑤1-4级60岁以上革命伤残军人;
⑥百岁老人。
第二类享受补贴服务的老人。
①低收入(月收入低于1800元)困难户里70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②社保代管退休人员中月退休金2000元以下的60岁以上的独居及生活自理困难的老人;
③1-4级未满60岁革命伤残军人。
第三类享受补贴服务的老人。
①每月退休金收入2000-2500元的60岁以上孤老;
②每月退休金收入2000-2500元且患有残疾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60岁以上老人;
③90岁-99岁独居老人;
④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单项先进等)。
第四类享受补贴服务的老人。
80岁以上的老人。
注:不同条件对应不同的居家养老服务费用。
二、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本人残疾证或子女的残疾证,残疾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居住的老人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单位或地区组织出具申请人本人的收入证明,收复印件1份;(收入证明具体是指老人的退休金、老年金、股份或其他收入。)
5、民政局发放的五保证、低保证,收原件1份;
6、特殊身份证明,收原件1份;(特殊身份证明具体是优抚孤老对象、革命伤残军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证明)
7、低收入证明,收原件1份;
8、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收原件1份。(申请表直接到村(居)服务窗口领取)
9、代办人资料(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1份、当事人委托书1份、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办理流程:(现场提交资料→受理→审批→办结)
1、提交: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村(居)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办理;
2、受理:村(居)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并进行核对、加具意见、签名盖章,开具回执给申请人;将相关材料装入信封,并转交到镇(街)公共服务办公室;
3、审批:镇(街)公共服务办公室进行核实、审批,并将资料转交镇(街)居家养老办;
4、办结:镇(街)居家养老办发出通知给服务机构,由服务机构联系申请人确定具体服务内容。
四、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
户籍所属村(居)行政服务中心申请。
1、祖庙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82000307。
2、石湾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83077040。
3、张槎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82123936。
4、南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85337583。
5、禅城区民政局:82345589。
四、办结时限与费用:
办结时限:即办。特殊情况延长8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