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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指南 佛山居民医保卡办理流程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6-22 23: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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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流程

  1、为确保2022年度能正常享受基本医保待遇,我市居民身份参保人须按各区指引按时办理相关业务(各区申报指南请继续往下看),并及时足额缴交基本医保费。

  2、已参加并成功扣缴2021年度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保的居民确定在新年度继续参保的,无需申报,于原扣费账户存足金额备扣即可。

  3、参保人在选择扣费账户时,需确认账户余额足够扣缴本次参保费用,若出现余额不足等情况,视同放弃本年度参保资格。

  2022年佛山各区居民医保申报指南

  一、禅城区

  申报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15日

  申报地点

  1、城镇户籍居民到户籍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2、农村户籍居民由所属村委会代办。

  参保对象

  1、未就业的的本区户籍居民(包括普通居民和困难人员)。

  2、在本市参加基本医保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本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是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保的人员,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含未满7周岁的或者因身体状况需要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3、在禅城辖区内各大中专院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学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

  4、在本市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申报材料

  1、申报参保:

  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户口簿、参保人或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的佛山社保卡或佛山市内开户的农业、工商、建设、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办理。

  ● 本市内户籍迁移的,直接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

  ● 户籍从本省市外迁入的,如原来在市外有参保,必须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方可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

  注意2022年度市外已缴费的不能同时在本市参保

  2、申报停保:

  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办理。

  3、变更扣费账户:

  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户口簿、参保人或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的佛山社保卡或佛山市内开户的农业、工商、建设、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办理。

  材料说明

  1、以上申报资料均需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2、代办人和参保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可提供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资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代办;

  3、光大、招商、平安、兴业银行社保卡因不支持网上签约暂不能使用

  申报方式

  1、本区户籍居民

  ● 城镇户籍居民到户口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 农村户籍居民由所属村委会代办,具体按村委会安排;

  ● 困难人员由资格核定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2、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 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到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户籍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 父母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到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3、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4、港澳台居民: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的住址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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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南海区

  办理时间:截至2021年11月12日止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办理事项

  1、已参加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就业居民,按规定纳入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自动续保,无需重新申报参保

  2、村(居)代收代缴参保缴费申报或家庭户参保人员本年度内户籍地发生增减变动,请于11月12日前办理

  ★村(居)代收代缴:以家庭户为单位,提供户口簿。

  ★家庭户缴费模式:家庭户内成员持户口簿办理。尚未登记或变更扣费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供户内任一成员的银行账户(存折或借记卡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等复印件。

  其中,缴费银行须为税务部门指定的如下银行农行佛山分行、工行佛山分行、中行佛山分行、建行佛山分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广发佛山分行、广州市商业银行、顺德农商行、佛山农商行、南海农商行、中国邮政储蓄、中信银行、东莞银行、华兴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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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顺德区

  办理时间:2021年10月18日-11月10日。

  参保手续

  1、顺德户籍居民

  ①无人员增减或资料变更的,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在原协议扣费帐户存足保费即可。

  ②若户内有参保人员增减的,请到所属村居办理申报手续。如果需办理协议扣费账户或协议签订人个人资料变更的,请到所属村居重新签订协议。

  ③已与社保签订扣费协议的参保人,若去年扣费失败的,或因未成功扣费终止协议的,本年度需到所属村居办理参保手续

  2、港澳台居民

  港澳台居民: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保人扣费存折原件(复印首页),或银行盖章确认的借记卡的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到居住地所属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3、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属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的,由父(母)到其参保所属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就读的随迁子女还需学校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未在我区就读的,按全额1879元收取,办理业务前请先做好预约登记,避免拥挤。

  点击下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表

  4、大中专学生

  由所属学校统一办理申报参保,大中专新生按一年半扣收(2020年7月—2022年12月),个人缴费标准为894元。

  参保办法

  1、顺德户籍居民

  以家庭为单位办理参保和缴交保费,家庭内需要参保的人员可自行确定,不参保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办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按以下要求办理:

  ①2021年度及之前已签订社保直对居民扣费协议书且已成功缴费的

  若户内无参保人员增减或扣费账户调整的,参保家庭无需派员到村居办理任何手续;

  若户内有参保人员增减或扣费账户调整的,需派员到所属村居办理相关手续。

  ②村居代扣代缴居民医保费(即居民直对村居缴费)的

  家庭代表持户口簿原件(2022年1月新参保的成员须提供其本人页户口簿复印件)及村居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属的村居办理。

  ③特困供养及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

  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缴费,个人应缴交的保险费全部由区财政负担。

  2、港澳台居民:

  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保人扣费账户的原件即银行存折原件(复印首页),或银行盖章确认的借记卡的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到居住地所属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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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高明区

  申报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

  参保对象

  1、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高明区户籍居民;

  2、在高明区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3、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高明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父母一方为高明区户籍并参加本区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

  4、在高明区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

  参保办法

  1、本区户籍居民

  ①2021年度参保缴费成功且中途未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医疗保险的,无需再办理2022年度的参保申报手续。

  如:户内新年度有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或银行账户资料变更的,须提供户口簿、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属地社保办事处或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②重点医疗救助、重度残疾、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统一由民政部门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2、港澳台居民

  由港澳台居民提供以下资料到居住证签发地所属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由随迁子女的父(母)提供以下资料到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①《高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提供的申报审批表需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确认;

  ②以父(母)或参保子女为户名开设的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③参保子女户口簿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异地户籍大、中专学校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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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三水区

  申报时间

  2022年度三水区居民身份(含已在三水区领取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将于2021年10月19日至11月19日进行申报。

  申报地点

  申报业务在三水区各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击查看】。

  参保对象

  三水区居民身份(含已在三水区领取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申报情形

  各类申报业务在区内各行政服务中心受理,需要申报的情形包括:

  1、2021年度未参加居民医保(含已申报但未成功缴费)且计划在2022年度参保的。

  2、异地务工人员(含港、澳、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或其中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子女计划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

  3、户籍变动(迁入、迁出、新生儿入户、注销)后未申报或申报过但未成功缴费,且计划参加或停止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

  4、2021年10月、11月停止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停领失业保险待遇)且计划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

  5、已领取三水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计划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

  6、已参加2021年度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因个人原因计划2022年度不再参保的。

THE END

TAG:参保  居民  户籍  户口簿  港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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