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佛山市南海区共有产权住房:
申购对象:佛山市户籍居民、新市民。
申购条件:
一、佛山市户籍居民:
佛山市户籍居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1、申购人在南海区常年生活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非南海区户籍居民还需在南海区有稳定的工作),申购人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购;
2、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佛山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并且申购前5年内在佛山市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3、非南海区户籍申购人申购前在本区连续购买社保5年及以上,且申购时前一个月保持参保状态;
4、户籍在村委会的申购人和共同申购人除符合上述三项条件外,还需在佛山市未享受过农村宅基地政策和没有自建房。
二、新市民:
新市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1、申购人在本区常年生活或工作,持有本区居住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购人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购;
2、申购人申购前在本区连续购买社保5年及以上,且申购时前一个月保持参保状态;
3、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佛山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并且申购前5年内在佛山市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4、户籍在村委会的共同申购人除符合上述三项条件外,还需在佛山市未享受过农村宅基地政策和没有自建房。
温馨提示:
一个家庭或个人只能申购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并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
已承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或个人,不再另外享受佛山市住房保障政策,包括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等。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