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顺德区养老保险如何办理转入手续?
▶转入条件:
一、养老保险(跨省)转入:
参保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将省外职工养老保险转入顺德区:
1.广东省户籍人员,现正在顺德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
2.顺德户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外省每个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按规定需转回顺德的。
3.外省户籍人员,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正在顺德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
4.外省户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领取地按规定确定为顺德区的。
5.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入顺德区,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在顺德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
二、养老保险(省内)转入: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顺德区:
1.正在顺德区参加养老保险的(含延后缴费)。
2.曾在省内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条件时,养老保险的最后参保地在顺德。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为顺德户籍,但未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条件的人员,按照《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文规定可选择转回顺德继续缴费。
省内转移:
从2021年4月1日起,无需办理广东省内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若符合在广东省领取基本养老待遇条件的,由广东省内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归集养老保险信息并按规定发放基本养老金。
PS:除广东省内职工养老保险外其他社保转移仍需提供资料办理。
▶办理流程:
第一步:参保人携以下资料到所属的镇(街道)社保办事处办理转入申请:
1.《佛山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简称《申请表》);
2.属于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调入的还需提供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文件(大陆居民提供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提供有效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下同)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原件。户籍是顺德的参保人,需要转回顺德区延后缴费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
4.参保单位为参保员工代办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单位经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原件,《申请表》须由参保单位盖公章确认;
5.委托他人代办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要有本人签名并盖指模,下同);
6.存在重复缴费年限的,还需填写《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缴费退款申请表》,并提供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含借记卡、存折或卡折对照证明)原件。
第二步:经审查符合转入条件的,顺德社保部门按规定受理申请后,向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出手续。
第三步:顺德社保部门收到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且核查转移基金到账后,按规定为参保人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续手续。
▶其他须知:
1.《申请表》和《授权委托书》(模板)可在顺德社保网站(www.shunde.gov.cn/gdsdsi)“业务办理与表格下载”--“社保转移”区下载,或到顺德社保各镇(街道)社保办事处前台索取。
2.2010年1月1日前已退休的,不能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