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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户籍居民申购南海区共有产权房所需条件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6-23 23:37:00
The Beginning

  佛山市户籍居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一)申购人在南海区常年生活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非南海区户籍居民还需在南海区有稳定的工作),申购人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购;

  (二)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佛山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并且申购前5年内在佛山市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三)非南海区户籍申购人申购前在本区连续购买社保5年及以上,且申购时前一个月保持参保状态;

  (四)户籍在村委会的申购人和共同申购人除符合上述三项条件外,还需在佛山市未享受过农村宅基地政策和没有自建房。

  注意事项:

  一个家庭或个人只能申购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并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

  已承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或个人,不再另外享受佛山市住房保障政策,包括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等。

THE END

TAG:申购人  住房  佛山市  南海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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