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区凯乐德公租房租金标准:
1、不含家私家电租金不高于11.5元/平方米/每月;
2、含家私家电租金不高于16.1元/平方米/每月;
3、上述租金标准只包括租金,物业管理费、车位费、水费、电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注意:租赁合同期内,如遇佛山市三水区政府调整公租房租金标准,则按新调整的标准执行。
扩展资料:
根据租赁对象的不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实行阶梯计价方式。其中:
1.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条件且人均收入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50%(含)及以下的家庭,租金标准按每月1元/㎡收取(电梯楼按1.2元/㎡),属于低保,烈属、残疾军人、参战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的家庭按此档标准执行,不再计算家庭成员收入。
2.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条件且人均收入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51%—60%(含)以下的家庭,租金标准按照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10%计收。
3.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条件且人均收入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61%—70%(含)以下的家庭,租金标准按照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20%计收。
4.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条件且人均收入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71%—80%(含)以下的家庭,租金标准按照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计收。
5.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条件且人均收入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81%—90%(含)以下的家庭,租金标准按照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40%计收。
6.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条件且人均收入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91%—100%(含)以下的家庭,租金标准按照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50%计收。
7.符合条件的拆迁安置房租户,租金标准按照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