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第一步 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指定地点提交资料申请。申请资料齐全的,予以收件,并出具受理凭证。申请资料不齐全的,不予收件,并当场告知申请人。
第二步 部门受理
由受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区住建局进行终审,审批通过的家庭方可入住专家公寓。
第三步 登记入住
申请人持《审核结果通知书》到专家公寓运营单位办理入住登记手续。与运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房保证金。
申请地点:
符合条件的青年职工可根据自身工作的领域,在工作日到区教育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或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等对应的行政部门提交资料申请。
受理部门地址一览:
①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
②禅城区教育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同济大院9-11楼
③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同济大院12楼
④卫生健康局
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通济大院6楼616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⑤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9楼909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拓展资料: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①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负责做好专家公寓申请人的资料审核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审核申请人家庭在本市的住房情况;会同区住房保障中心,审核申请人家庭享受本区的公共租赁住房及直管公房情况;负责跟进指导运营单位做好专家公寓入住、轮候、维修、退出等环节的监管工作。
②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各职能部门开展专家公寓管理工作。
③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负责协助制定专家公寓的准入条件,做好专家公寓的需求调查工作,做好专家(除教育、卫生、泛设计、文体等类型之外)资料的申请受理、初审。
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核实申请人家庭享受本局发放的各类住房补贴(补助)情况。
⑤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核实申请人家庭享受本局发放的各类住房补贴(补助)情况,制定并核实医疗卫生人才入住专家公寓的准入条件,负责卫生类专家的申请受理、初审。
⑥区教育局:负责核实申请人家庭享受本局发放的各类住房补贴(补助)情况,制定并核实教育人才入住专家公寓的准入条件,负责教育类专家的申请受理、初审。
⑦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核实申请人家庭享受本局发放的各类住房补贴(补助)情况,制定并核实泛设计类、文体类等人才入住专家公寓的准入条件,负责泛设计类、文体类等专家的申请受理、初审。
⑧区财政局:负责根据职能部门申请,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做好专家公寓的建设、管理及维护等资金保障工作。
⑨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协助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核实申请人家庭在本市的住房情况。
⑩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核实申请人家庭享受本中心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专家公寓情况。
⑪运营单位:负责专家公寓的现场管理工作,办理入住登记手续,签订租赁合同;建立入住轮候登记册,将获批准的申请人列入轮候登记册进行轮候;将房源空置情况和轮候信息向社会实时公告;负责租赁期满和因违规(约)被终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的退出工作;负责房屋的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负责入住、退出和使用情况的登记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