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共有产权住房以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为主,并满足以下建设要求:
1、共有产权住房套型设计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共有产权住房实施基本装修交付。
2、集中新建的共有产权住房应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规划设计建设, 配套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扩展资料:
共有产权住房采用以下方式筹集建设:
1、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建设
2、通过“限地价、竞配建”等方式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
3、在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中配建;
4、收购符合要求的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
5、转用符合要求的在建和未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直管公房、人才住房等;
6、接受捐赠等其他合法途径筹集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