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居住登记不通过怎么办?
办理条件
1、新市民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村(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或通过网络信息系统申报居住登记。
2、新市民在本市内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地村(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或通过网络信息系统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3、新市民申办居住地址变更和申报居住信息注销时,应提供本人身份信息。
4、新市民离开本市到异地就业、居住的,应当在离开本市前或在离开本市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新市民服务信息系统或向原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注销居住信息。通过所在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工作人员应当当场办理注销登记。
详细办理材料一览
窗口办理: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提供人应签名、复印清晰。
(一)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本市居住的有效居住地处所证明。居住地住所证明包括已登记备案的《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明》复印件(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身份证号码)及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它未登记备案居住房屋的房屋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身份证号码)1份;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材料1份。
(三)填写《佛山市新市民居住登记申报表》。
(四)居住地房屋未进行登记备案的,填写《佛山市新市民居住房屋登记表》,提交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屋主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
网上填报:可以直接将居民身份证明、住所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上传。流管员自行上网下载证明材料打印归档,不得要求办事群众重复提供纸质材料。
网上办理入口:http://zjsb.fslgb.gov.cn/app/main
办理流程
申报人填写《佛山市新市民居住登记申报表》,网上提交或现场提交申报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立即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居住在学校的学生或企业宿舍的申报人,提供学校或企业居住证明材料后,受理的流管窗口对证明材料核查后,立即发放居住登记回执。其他无法即时核查的,5个工作日内上门核查,然后发放登记回执。
点击链接进入新市民自主申报平台,先注册(也就是绑定账号)
点击“绑定”进入如下界面,还未注册过朋友先点击“注册新用户”
注册页面如下所示,需要填这些资料
注册完成后登录到主页,点击居住证登记——【新市民登记】
登记界面如下所示
需要上传的附件资料有
注:相片有求是与《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上的照片一致
居住证明材料在【佛山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后台发送【居住材料】获取
回到主页,点击居住房屋登记——【房屋登记】
需要填写的资料有这些
附件也是必填的哦
以上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居住证服务——“居住证申领”,界面如下。
申办人按要求填写完资料并提交后,即申报成功,同时会有这样的一句话弹出来!
温馨提示:申办的事项申报成功后,申办人需将申报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准备好,等待协管员联系上门核实,并收取复印件。
多久能办好?
网上申办的,居住在学校的学生或企业宿舍的申报人,提供学校或企业居住证明材料,当天完成审核,生成居住登记回执;其他不能当天审核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是否发放电子登记回执。现场申请的,居住在学校的学生或企业宿舍的申报人,提供学校或企业居住证明材料,受理窗口核实后应现场出具居住登记回执;其他不能现场核实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主动告知申请人是否核发登记回执。
办理结果
同意的将出具办理居住登记回执;不同意的,会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