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1月10日(具体时间以村居通知为准)。
PS:随迁子女年度申报参保业务时间为每年10月-11月。
参保对象:
顺德户籍居民、港澳台居民、院校学生、异地务工人员(含港澳台)随迁子女。
其中,已在本市或外市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保,或在就读学校参加所在地医疗保险的顺德籍居民,不再以居民身份参加顺德区基本医保。
参保办法:
1、顺德户籍居民:
以家庭为单位办理参保和缴交保费,家庭内需要参保的人员可自行确定,不参保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办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按以下要求办理:
①2021年度及之前已签订社保直对居民扣费协议书且已成功缴费的
若户内无参保人员增减或扣费账户调整的,参保家庭无需派员到村居办理任何手续;
若户内有参保人员增减或扣费账户调整的,需派员到所属村居办理相关手续。
②村居代扣代缴居民医保费(即居民直对村居缴费)的
家庭代表持户口簿原件(2022年1月新参保的成员须提供其本人页户口簿复印件)及村居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属的村居办理。
③特困供养及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
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缴费,个人应缴交的保险费全部由区财政负担。
2、港澳台居民:
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保人扣费账户的原件即银行存折原件(复印首页),或银行盖章确认的借记卡的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到居住地所属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3、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属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的,由父(母)到其参保所属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就读的随迁子女还需学校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未在我区就读的,按全额1879元收取,办理业务前请先做好预约登记,避免拥挤。
点击下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表》
4、大中专学生:
由所属学校统一办理申报参保,大中专新生按一年半扣收(2020年7月-2022年12月),个人缴费标准为894元。
缴费标准:
1、本区户籍居民(特困供养及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除外)、已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享受财政补助的随迁子女、大中专非新生:2022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596元,财政补助标准为1283元,合共每人1879元。
2、不能享受财政补贴的随迁子女:个人缴费标准为1879元。
3、大中专新生:按一年半计算(2021年半年和2022年全年)个人缴费标准为894元,财政补助标准为1924.5元,合共每人2818.5元。
注:在规定的扣费期内须确保缴费账户可正常使用并有足够余额备扣,因账户余额不足、不能正常使用等参保人主观原因造成缴费失败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保权利。
注意事项:
1、在单位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保的顺德区居民,若离开原单位并办理停保后且暂时不在新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保的,须自行以居民身份及时到户籍所属的村居办理参保,才能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2、年度申报的居民按时缴费达账后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中途参保的居民从缴费达账次月起享受待遇(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的,缴费达账后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3、顺德户籍居民已与社保签订扣费协议的家庭成员若去年缴费失败的,或因未成功扣费终止协议的,本年度需重新办理申报参保。
4、居民医保保费现已由税务部门征收,协议缴费欠费人员除可在缴费账户存足保费待缴外,也可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并注册,于12月20日前通过微信进行缴费。
5、参保人可通过查询银行缴费账户或本人“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用户查询缴费情况。
6、新迁入户人员若上年度已在省内外市参加居民医保的,需先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手续后才能在佛山市参加居民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