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进落户、郑州市户籍未迁出户口的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35 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 “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郑州市首次购买住房可申请郑州市购房补贴:
>>>申请条件是什么?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购房补贴:
1、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岁以下 ,博士研究生不设年龄限制;
2、本科学历申请购房补贴,有“双一流”院校要求(双一流院校以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每年公布的名单为准);
3、2017年1月1日之后毕业,并在毕业3年内 落户郑州或户籍未迁出;
4、在郑州市首次购买住房 ,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 1日 (含)之后且合同已完成备案,并按规定纳税,取得完税凭证。
>>>补助标准规定如下:
博士每人10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
>>>申请材料包括:
申请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 (提交原件,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下载)。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提交原件,留存复印件)。
注: 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状况、学历学位证书、购房合同、完税情况、领取生活补贴情况等无需申请人提供,由各受理单位通过系统联网查询。(其中婚姻登记机关不在郑州市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申请地点:
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由市住房保障局及各县 (市)、上街区、郑州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住房保障部门常年受理,即时拨付。
>>>申请方式:
申请人将《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和身份证提交到住房保障部门人才窗口申请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 在市内五区 (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购房的,由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在其他区域购房的,由房屋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受理。
1、申请购房补贴时,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对经证实属于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2、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合同,购房人必须是申请人本人或申请人配偶 。
3、补贴发放后,购房合同不得撤销或变更。如果确需撤销或变更的,应该先行退回购房补贴,再办理撤销或变更手续。
4、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补贴 。同时,按照“就高”和一次性原则,已领取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其他的人才安居补贴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
5、所购买的房屋执行郑州市限售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