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失业金领取标准
分月领取:
每个月能领多少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x90%,中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失业金:1900元x90%=1710元/月,比原来多领162元。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21年12月起同步调整。
一次性领取:
(一)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满12个月计发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为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参保每增加12个月,其可申领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相应增加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最多可申领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不得超过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乘以24的乘积;参保缴费不足12个月的部分,不计发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人员前次失业有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该部分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按照尚未领取期限的月数乘以60%再乘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
(三)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为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失业人员年龄距离本人法定退休年龄当月不满24个月的(含申领当月和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其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但最多不得超过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剩月数(含申领当月和法定退休年龄当月)与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的乘积。
(四)失业人员虽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得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五)失业人员按本条规定计发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少于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40%乘以缴费年限的,可补足相应差额,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总额不得超过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90%乘以24的乘积。
咨询电话:如果还是不懂,可以在工作时间内拨打人社局电话咨询:0760-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