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排序方法
根据辖区学校学位情况,对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以下排序优先统筹安排入学。
(一)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合法的家庭房产,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同时提供)3项材料之一。
(二)居住证领取时间、在经开区辖区内连续居住时间和在南宁市连续就业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截止日期原则上按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止计,下同)南宁市市区无房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年限按父母双方在经开区连续签注累加计算)。
(三)在经开区租赁合法房产居住能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优先。(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时间先后排序)
(四)在经开区辖区内居住未满一年的无房产家庭,按夫妻双方(或单方)在经开区范围内务工或经商时长排序。(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先后排序,同等情况下,按先双方后单方排序。)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