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资料:
(一)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码)
(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四)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
1.户籍在临潼区的社会人员,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非临潼区户籍的社会人员,需提交在有效期内的临潼区居住证原件。
3.驻临潼区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研究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根据公安部2021年12月3日《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四条,“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第五条,“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1.在户籍地派出所现场申请查询的,本人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和申请书(见附件2)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2.在网上申请开具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操作流程如下:
搜索关注“陕西公安”(或其他省公安厅)微信公众号,选择网上办事—户政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报,申请用途选择“就业”,即可完成网上申报(新用户须完成用户注册和身份验证)。
注:因网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建议教资认定申请人在现场确认之前完成申请。申请完成后妥善保存并打印,现场确认须查验和留存。因《证明》有效期为1个月,为确保现场确认时《证明》仍在有效期内,申请人须持6月9日以后申请的《证明》。
(六)学历证书
1.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2.学历信息经过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本次不予受理认定。申请人可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港澳台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带有电子签章的认证书)。
4.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普通话等级证书经过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2.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系统无法比对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现场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申请人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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