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全职工作人才申请人才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西海岸区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在职在岗工作,并按规定在青岛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中央、省驻青单位引进的人才应至少在西海岸区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西海岸区引进的重点产业和各类总部单位(含分支机构)的人才可放宽至全职工作并缴纳个税;
(二)国内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学历人才需具备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
研究生层次人才需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
专技类人才需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技能类人才需取得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高级管理人才近三年个人所得税年度平均纳税总额应达到 4 万元以上;
创业类人才应作为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所创办企业一次性投资额(本人)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年缴纳税额在 10 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本市员工 10 人以上;
(3)具有青岛市户籍或持有青岛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才需具有本市有效工作居留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