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售流程】
本次人才住房配售按照申请登记、单位初审、评分排序、补正复核、查重公示、选房公告、轮候选房等流程进行。
(一)申请登记
1.单位申请。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6日为单位集中注册时间,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http://rczf.qdzfbz.com),按要求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实际经营地址证明承诺、纳税地证明、办理专员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并录入本单位人才名单。
2.个人申请。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0日,符合人才住房分配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登录系统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二)单位初审、公示
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和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并在单位范围内公示5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在2022年7月20日前通过系统提交申请。
(三)评分排序
自2022年7月21日-2022年7月27日,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及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才资格审核确认,完成对申请人婚姻、户籍、社保、医保、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技能、高层次人才资格等情况的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更新排序名单。
(四)补正复核
对存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系统一次性退回并告知申请人,限期5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3日前)补正相关材料,逾期不予补正的,视同放弃申请资格。收到补正材料后,相关部门在2022年8月5日前完成复核。
(五)查重公示
高新区建设部根据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确定的人员排序名单,通过人才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对人才家庭房产情况进行筛查,根据筛查结果和房源数量分别确定排序名单和入围名单,于2022年8月10日在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和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六)选房公告
高新区人才住房领导小组将于2022年8月16日在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和高新区官网发布选房公告,公告内容包含选房人员名单、选房顺序、选房时间、选房方式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