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工作范围
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南宁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统筹安排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江南区城区及部分城中村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工作。城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长塘镇、伶俐镇、南阳镇、刘圩镇四个镇初中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1.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青秀区各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青秀区仙葫片区、长塘镇、伶俐镇、南阳镇、刘圩镇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三)入学原则
1.本市城区常住户籍小学毕业生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2.仙葫经济开发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统筹协调安排方式入学,安排到城区四个镇的全日制寄宿制初中学校就读。学生可填报两个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如第一志愿学校生源超额,则由第二志愿录取。可填报的志愿学校有长塘镇初级中学、伶俐中学、南阳中学、刘圩中学。
(四)入学办法
1.市区学校小升初工作。南宁市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江南区城区及部分城中村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工作由市中招办统筹安排,具体入学办法及步骤按《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及小学升初中招生培训会议精神开展,城区教育局做好组织及审核工作。
2.个别学生报名工作。个别学生是指小学在青秀区、江南区、西乡塘区、兴宁区等四城区市区以外就读,初中需回市区公办初中就读且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登记地址在青秀辖区内(不含乡镇)的本市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在仙葫经济开发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协调到城区四个镇的全日制寄宿制初中学校就读。
(1)报名材料
①本市城区常住户籍小学毕业生
A.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小学毕业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B.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有房户家庭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材料之一;无房户家庭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C.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
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A.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小学毕业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B.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青秀区各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
C.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有房户家庭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材料之一;无房户家庭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D.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E.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
(2)报名时间和地点
①报名时间。网络填报时间为2022年6月3日—6月17日,现场审核时间:2022年6月18日、19日。
②现场审核材料地点:民族大道中段小学、云景路小学、仙葫学校、翡翠园学校、埌西小学。
(3)报名流程
①6月3日—6月17日,家长通过手机“爱南宁”APP进行网络填报信息。
②6月18日—6月19日(星期六、星期天),家长按照网络填报信息时所选的报名地点和预约的现场审核时间,到报名点审核材料,并确认报名信息。
③7月8日(星期五),家长凭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对应的报名地点领取初中报名联系卡(即AB卡)。
④7月9日、10日(星期六、星期天),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家长带学生和AB卡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仙葫经济开发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地点:仙葫蓉茉社区(仙葫牛岭路1号),入学办法按上述的“入学原则”实施。
⑤7月中下旬,各初中发放入学通知书(具体时间以报名点通知为准)。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