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件;
(2)如有共同提取人的,需提供共同提取人的身份证件、关系证明、共同提取人的书面同意书等。
(3)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1)购买并自住本市由政府认定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共有产权保障房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已支付物业服务费的税控发票;
(2)居住本市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请人月工资收入不高于当年度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家庭(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准入标准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已支付物业服务费的税控发票(居住售后公房的提供按规定的已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付款凭证)。
3、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