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一)已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所从事的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三)具备弹性工作特征,工作时间不固定或临时性用工;
(四)当前状态没有用人单位合同用工登记、自主创业登记;
(五)以个人身份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认定岗位的劳动所得为申请人的主要收入来源。
申请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本人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原件;
(三)《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登记表》;
(四)《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及收入登记表》;
(五)承诺书;
(六)灵活就业人员收入流水:如银行转账近一个月的流水、支付者的微信号及转账账单详情截图、支付宝账号截图、支付宝转账账单详情截图。
(七)本人居住地或户籍地的相关材料:灵活就业申请或变更登记时,如选择户籍地申请或变更登记,则需要提供本人户口本;如选择居住地申请变更登记,则需要提供本人或配偶拥有产权的房产证、或本人(配偶)直系亲属的房产证或本人(配偶)一年以上租赁合同(若房产证产权为配偶或配偶直系亲属拥有、租赁合同上承租方为配偶的则均需要增加提供结婚证)。
(八)说明:
1.以上申报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免费复印留存。
2.申请人选择网上或微信申请的,线上提交的材料拍照片或扫描件应当清晰可辨,否则将被退回要求重新提交。
申请流程
网上办理:
1.网上申请: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注册、登录个人平台,填写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
2.微信办理:关注“厦门人社个人服务”微信公众号,关联、绑定新用户,填写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
现场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
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咨询电话:0592-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