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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陕西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22 17:22:02
The Beginning

  陕建发〔2022〕100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省住建厅、财政厅起草了《陕西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7月20日。单位或个人若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反馈至指定传真(邮箱)。

  文件重点:

  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

  未按规定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或不能收房

  房屋所有权转让时 维修资金不足首期交存款30%的应先续交后办理转让手续

  住房共有部分、共有设施维修和更新 由相关业主按面积比例共同分摊

  传真电话:029-63915843 邮箱786103917@qq.com

  附件:1.《陕西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反馈表》(样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30日

THE END

TAG:建设局  住房  城乡  陕西省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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