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武汉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脱贫劳动力)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在我市依法开办的企业,吸纳我市户籍脱贫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可按规定申请2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同一企业吸纳同一对象不能重复申领,不同企业吸纳同一对象可分别按规定申领。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通过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形式促进我市脱贫劳动力就业的,也可按规定申请上述补贴。
二、申报材料
1、《武汉市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就业奖补申报表》(A4规格, 1式2份,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
2、与被吸纳脱贫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不少于12个月的工资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文件依据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 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5号)
2、市人社局2022年4月8日《关于印发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符合条件的企业,向营业执照所在区人社部门申报。
2、审核公示。区人社部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公示7天。
3、资金拨付。公示后无异议的,区人社部门出具资金拨付意见,并协调区财政部门,按规定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
五、经办机构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