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解答:不能。根据《奉贤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章(租赁管理)第十九条:租赁合同承租人享有在租赁合同期限内按约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权利,承租人对使用的公共租赁住房不享有收益权、处分权和继承权,不得擅自转让使用权。
拓展阅读:
奉贤公租房申请主体
单身人士或者家庭可以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申请的,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行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