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过渡期居住申请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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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阅读:
问:承租人申请续租,申请家庭(单身申请人)因购买期房不再符合准入条件、未通过准入资格审核,所购期房尚未交付,且该申请家庭(单身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其他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怎么办?
答:申请人可向区公租房运营公司提出延长过渡性居住期申请。备齐预告登记证明预售合同、延长过渡性居住期联系单及承诺书等相关书面材料,过渡性居住期可延长至预售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之后3个月。
电话:86-021-57427878
传真:86-021-57421153
窗口服务热线:86-021-57427878
邮箱:fxgongz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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