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生儿出生登记就是上户口,具体的资料和流程如下:
办理条件
基本条件: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省户籍人员,在国外所生小孩,经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在国外未取得居留权的,可申请随父随母入户。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省内户籍人员,在港澳台地区出生小孩,未在港澳台地区取得身份的,可以随省内父(母)一方办理出生登记落户。
3、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省户籍居住,在国(境)内所生育的子女,可自由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
温馨提示:具体条件自检可。
所需资料:
必要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母亲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父亲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温馨提示:其他情形所需材料可。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
1、申请:申请人到就近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时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办结:出具结果材料给当事人。
网上办理:
1、申请:申请人在“i莞家”或“粤省事”上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申请材料,预约到就近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办理。
2、受理: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到预约地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工作人员现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办结:出具结果材料给当事人。
办理地点:东莞新生儿出生登记地点。
办事时限:
法定期限说明:18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说明: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769-22480061
收费标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