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确保在我市重点城区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状态下参保患者不因支付结算问题影响救治,市医疗保障局积极做好各项应急保障措施。
一是确保电话接听不中断。
安排专人值班接听医疗保障咨询受理电话,及时全面解答宣传医保政策和疫情期间业务经办流程等;
二是保障机构运行及时办。
通过值班电话、网络媒介及时解决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时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医保结算网络随时通畅;
三是公布机构名单便民办。
为方便重点城区参保人群的就医开药,经与定点医药机构沟通,确定有63家定点医院(其中三级17家、二级22家、一级及以下24家)、606家定点零售药店可正常提供服务(其中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81家),参保患者可根据居住地就近选择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可正常提供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通过媒体和网络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是加强机构监管保安全。
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开门营业情况、医保卡结算情况、常用药品及防控用品供应情况开展实时监测,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管,对1472家定点零售药店下发关于禁止销售“两抗一退”药品的通知,强调违规机构将按照医保服务协议予以严肃处理。同时鼓励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正常开门营业,加强对慢性病及防疫急需的各类相关药品、防护物品的采购和储备,确保质量安全和平价销售。
作为医疗保障服务部门,本着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态度,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工作,通过细化经办举措,创新服务方式,做好费用预拨,优化结算方式,强化基金保障,提高疫情救治保障政策执行效率,保证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保证疫情期间医保服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