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匹配面试单位扫码记录
(1)面试官扫码记录仅作为面试行为证明材料,如需申领补贴,还需进入面试补贴“申请”端进行补贴申报,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
(2)“面试官”系统。该系统已于2021年3月1日全面启用,启用后原则上将不再接收纸质面试证明,审核以扫码记录数据为准。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经面试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章的面试证明材料的,可与审核区联系后操作。
(3)面试单位查询。面试补贴申请中,模糊搜索面试单位名称,点击“查询”,选定后确保自动跳出面试时间,即代表匹配成功。
2、提供学历学籍相关
申报系统目前已与学信网接口联通,请按照系统提示自行验证。
(1)学历学籍验证。请先在学信网验证,再在“我的南京”APP大学生服务专区进行学历学籍验证,后进入申报模块进行申报(若学历学籍状态有变化,请及时重新验证)。
(2)学历学籍验证成功情况下的操作。学历验证成功后,毕业生无须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信网验证报告;在校生无须上传学信网验证报告,但还需上传填写完整、校章清晰的《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3)学历学籍验证失败情况下的操作。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录入16位在线验证码以供审核(请在学信网申请在验证时尽量选择验证码的最长有效期限,避免在审核中出现在线验证码失效而影响审核结果);上传毕业证书原件(毕业生)或者填写完整、校章清晰的《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在校生)。
海外高校毕业生学籍验证失败的情况下,还需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涉及人力资源公司的面试行为需符合以下四种情况,并上传相关材料
(1)人力资源公司(取得职业介绍行政许可的)为本单位用工进行的招聘面试,参加面试的申请人匹配扫码记录后须同时上传由人力资源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招聘简章,不上传的按不通过处理。
(2)人力资源公司(取得职业介绍行政许可的)接受本市用人单位委托进行的招聘面试,参加面试的申请人匹配扫码记录后须同时上传由人力资源公司出具的其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委托招聘确认函盖章件,不上传的按不通过处理。
(3)人力资源公司(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进行派遣性质用工的招聘面试,参加面试的申请人匹配扫码记录后须同时上传由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出具的其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盖章件,不上传的按不通过处理(若实际用工单位为事业单位,除劳务派遣协议盖章件外,还需上传委托招聘确认函盖章件)。
(4)人力资源公司(取得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为无劳动保障证号的代缴社保的用人单位进行补贴申报的招聘面试,参加面试的申请人匹配扫码记录后须同时上传由人力资源公司与实际用工面试单位签订的代缴社保协议及实际用工面试单位出具的本单位代缴社保及招聘面试的情况说明。
提醒:以上四种面试行为中,除(2)人力资源公司作为“被委托方”外,其余三种情况人力资源公司均作为面试方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