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依据下列情形,号牌附加绿色或红色标识,牌号不变。
绿色标识:
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1年内无交通违法的,依申请附加绿色标识。使用中发生交通违法的,按照黄色号牌车辆进行管理,并应当在30日内办理取消绿色标识。
因绿色标识取消后再次申请的,自绿色标识取消之日起重新计算,无交通违法时长相应延长一年,依次类推。
①自主办理。民警查处交通违法时,对需要取消绿色标识的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通过处罚决定书一并告知当事人,同步短信推送告知车辆所有人,车辆所有人到交警大队办理。
具体流程为:车辆所有人通过“e福州”APP或“福州交警微发布” 微信公众号网上申请→15日后到大队窗口办理。
②强制办理。民警查处交通违法时,依据警务通实时显示的推送结果,对需要取消绿色标识的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未在30日内自主办理的,依法扣车审查,取消绿色标识。
具体流程为:扣留车辆至涉案停车场→取消绿色标识→当事人网上处理交通违法后到涉案停车场领车。
红色标识:
1个季度累计交通违法数量2起及以上的,或1年内累计交通违法数量3起及以上的,按照附加红色标识车辆进行管理,并应当在30日内办理附加红色标识。附加红色标识使用满一年未再发生交通违法的,红色标识予以取消。
①自主办理。民警查处交通违法时,对达到附加红色标识的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通过处罚决定书一并告知当事人,同步短信推送告知车辆所有人,车辆所有人到交警大队办理。取消红色标识的,车辆所有人到交警大队办理。
具体流程为:车辆所有人通过“e福州”APP或“福州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网上申请→15日后到大队窗口办理。
②强制办理。民警查处交通违法时,依据警务通实时显示的推送结果,对达到附加红色标识的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未在30日内自主办理的,依法扣车审查,附加红色标识。
具体流程为:扣留车辆至涉案停车场→号牌附加红色标识→当事人网上处理交通违法后到涉案停车场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