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如果个人名下有两辆小轿车,属于非营运性的蓝牌小型机动车,两辆汽车号牌是否可以互换?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信息:对登记在同一登记地同一机动车所有人(个人或者单位)名下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一年内同一车辆可以变更一次号牌号码。
公安部早已在前年推出了便利群众选号的“机动车号牌号码互换”的措施。
首先,同一车主在同一地点注册登记的方可进行同号牌种类互换使用,称为“三同一非”。其次,对登记在同一登记地同一机动车所有人(个人或者单位)名下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一年内同一车辆可以变更一次号牌号码。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原号牌号码需要将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安全技术检验和交强险均处于有效期内。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范》(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条规定: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号码需要互换,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两辆机动车在同一辖区车辆管理所登记;
(二)两辆机动车属于同一号牌种类;
(三)两辆机动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两辆机动车的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申请前,应当将两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两车的号牌、行驶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以互换变更一次机动车号牌号码。
注:信息来源上海长宁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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