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人才公寓怎么申请?
一、申请条件
1、高层次人才(入选江夏英才计划、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在江夏区无自有住房的;
2、近5年新招录到江夏区的选调生、选聘生、公务员,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江夏区无自有住房的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生;
3、对新引进支柱产业相关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或对本区产业发展有决定性、关键性作用的特殊人才,或对民营企业税收贡献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职业经理人和创新型人才,以上3类人才每个单位不超过2人,在江夏区无自有住房的。
4、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六年以内就业创业,落户或缴纳社保,在本市无住房。
二、优惠政策
(一)如果您是在2022年6月7日之后留汉来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大学毕业生:
人才租赁房配租成功后,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租金,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全日制大学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给予租金优惠,租金优惠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免缴1年租金,免租金额每月不超过1500元,免租期结束后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给予租金优惠,租金优惠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免缴2年租金,免租金额每月不超过2000元,免租期结束后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给予租金优惠,租金优惠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补贴方式:租金减免原则上实行先缴后补,由入住人才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缴交租金后,后续对照优惠政策发放补贴。
注:对2022年以来在我区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经申请认定符合人才公寓入住条件,但因区内房源不足未能入住的,给予500元/月/人租房补贴。
(二)如果您是在2022年6月7日之前留汉来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大学毕业生:
人才租赁房配租成功后,将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的30%给予租金补贴,累计减租期不超过3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专科、本科生:按市场租金的30%进行补贴;
2、研究生、博士生:按市场租金的30%进行补贴;
3、创业大学生:按市场租金的30%进行补贴。
补贴方式:租金减免原则上实行先缴后补,由入住人才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缴交租金后,后续对照优惠政策发放补贴。
三、申请登记方式
1、线上申请:
江夏区申请并通过审核的大学生登录武汉人才服务网进行登记。江夏区工作人员同时将电话(短信)提醒符合条件的登记对象参与登记,请保持通讯畅通。
2、线下申请:
符合条件申请的大学毕业生,可带齐相关资料,到江夏区市民之家三楼A05招才局窗口,进行大学毕业生租赁房资格申请,审核通过取得大学毕业生租赁房资格的即可进行选房配租。
四、申报材料
1、《武汉市大学毕业生人才公寓租赁资格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单身的申请人需提供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婚姻状况具结书;已婚的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配偶及子女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线填报《武汉市大学毕业生租赁房申请表》;
2、审核公示。
(1)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核查工作。区房管部门负责核查申请人及父母、配偶在本市住房状况,并提出审核意见(3个工作日),区人社部门负责核查申请人学历、学位情况,并提出核查意见(3个工作日);
(2)区人社部门结合区房管部门的核查意见,作出资格认定(3个工作日),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进行公示(长期公示)。
3、排序选房。
(1)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运营部门发布配租公告;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进行登记;
(3)依据轮候顺序及学位等情况确定配租顺序;
(4)申请人选房。
4、签约备案。
申请人选房后,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并备案。
六、配租方式
采取直接配租方式选房并签订合同,未在集中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但已通过大学毕业生租赁住房资格审核且意向租住区为江夏区的大学毕业生,在房源充足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到江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江夏一中对面原房管局一楼住房保障中心1-4号窗口)进行选房、签订租赁合同。
七、注意事项
大学毕业生租赁房遵循“政府建设、统筹安排,专人居住、只租不售,渐次周转、循环退出”的原则,如果可用房源不足,需通知申请人轮候等待。
八、联系方式
江夏区市民之家人才窗口:027-81815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