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住证持有人能享受哪些公共服务和便利?
第一、基本公共服务
1)就业
就近免费享受就业信息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2)社会保险
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社保权益。
3)子女教育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本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报考春季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专科层次院校。
4)社区事务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参与居住地社区事务的权利。
5)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应当为与其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按照规定提取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公共卫生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1〕23号)有关规定,我市为包括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内的全市常住人口,提供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防治、预防接种、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等。
7)计划生育
根据我市生育登记制度规定,居住证持有人持相应的资料,可以在本市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服务。
8)文化体育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目前,天津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向群众开放。(体育)
9)法律援助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居住证持有人可以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获得公共法律服务。
10)评选表彰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本市各部门组织开展的评选表彰。
第二、生活便利
1)证照办理
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居民,可以在我市申领大中型客货车机动车驾驶证(但2022年4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可以在全市各车管所、登记服务站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等相关车驾管业务;可以在我市公安机关各非机动车登记上牌网点和各带牌销售网点办理非机动车登记业务;
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居民,可以在我市各出入境办证窗口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香港、澳门、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赴台湾定居签注除外),申请手续与本市居民一致;
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居民,可以在我市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
2)职业资格评定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考试,参加职业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