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武汉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居民每年缴费1次,正常缴费期限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儿正常参保登记或者参保缴费期限为出生90日及以内)。
注:普通居民(大学生以外的其他居民)实行跨年度提前缴费方式,大学生实行按学年度当期缴费方式。
政策依据:《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武政规〔2017〕24号)
武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方式
1、居民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证件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参保。
2、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新生儿可在本市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新生儿父母均未在本市参保缴费的,新生儿以本人身份参保缴费。
3、各类在校中小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在园幼儿由学校(含幼儿园)统一组织参保、代收代缴居民医保费。
4、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分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科研院所(以下简称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由高校科研院所统一组织参保、代收代缴居民医保费和在社保经办机构指导下经办有关业务工作。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