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离校未就业(毕业两年内)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本市户籍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经认定的见习单位就业见习或参加市(区)卫生、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安排在卫生服务、村(社区)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岗位的就业见习。
二、补贴标准
离校未就业(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安排的见习活动,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政府按最低工资标准的50%承担,补贴期限最长为12个月。
三、申请材料
(1)《单位申请表》;
(2)见习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4)见习协议书复印件(见习人员签名);
(5)《珠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花名册》;
(6)见习单位向见习人员发放见习补贴明细账(单)。
四、网上申请流程
1、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网http://zhrsj.zhuhai.gov.cn/,点击“网上服务平台”注册并开通单位用户或个人用户。
2、登录网上服务平台,点击“就业创业补贴”进入补贴申报的窗口。
3、选择想要申报的补贴,点击“申报”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后保存并上传相应附件。
4、点击“提交”,提交成功进入“待预审”状态。
5、首次申请的申请人在预审通过后,需携带申请资料原件及相关申请表原件到前台进行现场审核;非首次申请的预审通过后不需到前台办理业务,全程网上办理。
6、预审及现场审核均通过后,直至办结,申请人只需密切关注网上服务平台的办理动态即可。
五、申请时限
30 (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