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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户如何办理(珠海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户如何办理迁出)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09 02:49:17
The Beginning

  在2018年3月1日实施的《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中,无论户口在珠海市内还是市外的未成年小孩,都可以随父母的户口迁移入户。

  一、入户所需资料(以下资料中的有关证件由派出所审核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1、子女的《户口簿》;

  2、按规定签发的、项目填写齐全完整的《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有涂改的必须盖发证机关的印章)。

  《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的,属1996年1月1日前出生者,在医疗保健机构(接生员接生)内分娩的,可由为其接生的医疗保健机构(接生员接生的由当地卫生院)出具书面出生证明材料;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分娩的,由受理的妇幼保健机构审查后出具书面出生证明材料。

  但一律不得用卫生部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已废用的《出生证》来补发。属1996年1月1日后出生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应在签发日期后的空白处写上“补发”两字。不能提供的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父母双方的项目填写齐全完整的《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由原发证机关按规定补发(需注明原结婚时间)。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被投靠方《户口本》、原《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可就地报失)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办理时限:

   派出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由派出所张榜公布或电话通知。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网点查询

  办理时限:13个工作日

THE END

TAG:派出所  居民身份证  接生员  申请人  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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