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港澳居民住房补贴
1、补贴对象:
港澳居民
港澳居民指符合内地规定劳动年龄内的香港、澳门户籍居民,以及在港澳高校毕业的内地户籍居民,遵纪守法,拥护一国两制。
2、申请条件:
2020年1月1日起,港澳居民首次在江门市就业或创业,且符合下列条件:
(1)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江门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就业者需满足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创业者需满足至少带动1人就业并按照规定为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3、补贴标准及期限:
按照学历分别给予大专以下800元/人/月、本科生10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以上2000元/人/月的住房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
4、申请材料:
(1)劳动合同(就业者提供);
(2)个人房屋登记查询结果;
(3)租房合同;
(4)港澳居民的有效身份证件;
(5)个人银行账户。
5、申请说明:
本补贴按照年度或半年提出申请,一般上一年度的住房补贴在下一年度上半年内提出申请,上一半年的住房补贴在下一半年内提出申请。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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