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要的,在汕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的境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汕头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市财政以生活补助的形式给予补贴,此项补助属于入选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需依法纳税。
本办法所称的已缴税额,是指下列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入选区县以上(含区县级)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
个人所得为综合所得、经营所得的,其个人所得税已缴数额应以次年办理汇算清缴并补退税后的实际缴纳税额为准。
汕头可以境外人员可以申请生活补助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