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港澳通行证办理签注类别(5种)
往来港澳逗留--往来港澳其他--往来港澳商务--往来港澳探亲--往来港澳个人游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逗留
1、逗留签注(S)发给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亲属。
2、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及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3、该签注有效期按照香港、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但赴澳门就学的逗留签注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年。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其他
申请人可以根据事由申请3个月一次、3个月二次其他(Q)签注;有特殊情形确需多次前往香港或者澳门的,可以申请3个月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商务
1、商务签注(S)发给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人员。
2、该签注分为三个月一次、三个月多次、一年多次三类。在有效期内每次在港澳停留不超过7天。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探亲
1、探亲签注(T)发给赴香港或澳门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就业的亲属的申请人。
2、探亲签注分为三个月一次、三个月多次、一年多次共三种。三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3、三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一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个人游
1、个人旅游签注(G)发给赴香港或澳门进行个人旅游的申请人。
2、该签注分为三个月一次签注、三个月二次签注、一年一次签注、一年二次签注、一年多次签注(限深圳户籍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五种。
3、三个月一次签注、三个月二次签注、一年一次签注、一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澳门停留时间不超过7天。
4、一年多次签注,持证人每周一至周日仅可前往香港1次,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