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补贴标准
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月给予补贴。如遇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二、申请渠道
按照“谁开发谁受理”原则,由用人单位向所属市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三、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条件人员补贴时间段为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
2020年底前,补贴期限届满仍未实现就业的,可申请延长1年补贴期限。
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相关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