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在汕头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在校期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汕头市公布的《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职业(工种)及专项职业能力补贴(指导)标准》目录中的职业(工种)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在校学生。
二、补贴条件
汕头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汕头市公布的《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职业(工种)及专项职业能力补贴(指导)标准》目录中的职业(工种)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其中高等职业院校在校学生考取有关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职业培训补贴,只可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申请应于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1年内提出。
三、补贴标准
职业培训补贴按汕头市公布的《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职业(工种)及专项职业能力补贴(指导)标准》目录中的相应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按每人200元补贴标准。
四、补贴期限
每位学生在校期间仅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五、申请渠道
由高校或高校委托的培训机构在补贴对象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1年内向高校地址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规定的材料。
六、申请材料
(一)申请职业培训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1.《汕头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表单1)(一式2份);
2.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生签名的花名册(表单3)(一式2份,注明参加培训机构名称);
3.学生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生学籍证明等复印件;
4.培训单位的办学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件;
5.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开户银行和银行账户材料;
6.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1.《汕头市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表》(表单2)(一式2份);
2.参加技能鉴定的学生签名的花名册(表单4)(一式2份,注明承担职业技能鉴定的机构名称);
3.学生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生在校证明等复印件;
4.鉴定单位的鉴定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件;
5.鉴定单位的开户银行和银行账户材料;
6.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七、办理流程
(一)申请。高校或高校委托的培训机构组织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后,向高校地址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职业培训补贴申请。高等职业院校在校学生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由承担职业技能鉴定的机构向高校地址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
(二)审核。高校地址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机构)在收到补贴申请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在《汕头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或《汕头市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同时对申请情况进行汇总发出拨款意见。
(三)公示。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机构)在每批职业培训补贴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拨付前,将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培训工种、补贴金额、补贴单位等信息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示,每次公示期7天。
(四)拨付。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机构)自收到拨款意见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按规定拨付申请单位。
八、经办部门联系方式
金平:金平区人社局培训股 88643506
龙湖:龙湖区人社局培训股 88265576
濠江:濠江区人社局培训股 87380736
澄海:澄海区人社局培训股 85855215
潮阳:潮阳区人社局培训股 83812315
潮南:潮南区人社局培训股 87905986
南澳:南澳县人社局就业和培训股 8680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