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事项:引进人才的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申报
一、申请人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引进的人才,须为2018年1月1日后来我市工作,同时须承诺在肇庆服务3年以上。
(三)到本市东南板块工作的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到本市西北板块工作的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四)申请购房补助的,需落户肇庆。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引进人才租房补贴需提交材料:
1.《肇庆市“百千万”人才引育工程待遇申请表》(线下申报)原件一式3份;
2.申请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5.在所在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的参保证明;
6.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7.属地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8.不动产权属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材料(主要用于确定在肇没有住房。可在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也可在微信“粤省事”小程序-“不动产服务”专区自行截图下载打印)。
上述提交的复印材料,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申请购房补助需提交材料:
1.《肇庆市“百千万”人才引育工程待遇申请表》(线下申报)原件一式3份;
2.申请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落户肇庆证明(如户口簿或落户受理回执,复印件);
4.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6.在所在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的参保证明;
7.购置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上述提交的复印材料,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加盖所在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