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茂南区积分入户办理指南
受理条件
按照《茂名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实施办法》(茂府办【2010】54号)规定,农民工积分满60分的,可申请入户就业地城镇。入户农民工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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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准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批准文件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拟入户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派出所户籍内勤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当场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在工作时限内完成调查核实完毕并提出意见,报上级户政部门审批。
3.审核。治安大队户政中队民警根据资料核查情况填写审核意见,在工作时限内完成审核,并呈中队领导审批。
4.审批。户政中队分管领导填写审批意见,在工作时限内完成终审流程。5.办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内勤接到上级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通知申请人,完成该事项办结流程。
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点击下载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4、广东省居住证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2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6、所在务工单位证明
窗口办理地址
公馆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油城一路南150米公馆派出所1号户籍窗口
办公电话:0668-232660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坐1路、5路、8路、206路、208路、209路、211路公交车到茂名西火车站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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