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茂名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21年10月起正式实施。门诊特定病种(以下简称门特)业务受理部门由医保经办机构变更为具有相应门诊特定病种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调整后的门特病种共有63个,其中我院具备认定资格的有52个,肺结核(2个病种)和精神疾病类(9个病种)需到相关专科医院申请认定,不属于我院认定范围。
我院10月8日起正式受理门特相关经办业务,办理窗口设在便民服务中心。
需要申报门特病种认定的参保人请准备好与申报病种相关的病历资料,包括门诊或住院诊疗记录、出院记录,以及相关病种的诊断依据。
申请步骤
● 1. 准备好病历相关资料,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证件;
● 2. 找具备相关专业执业资质的医师诊断,符合申报门特病种的,医师为其填写《附件5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并签名打印申请表交患者;
● 3. 由副主任及以上医师对申请表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在科室复核栏签名;
● 4. 参保人将科室复核后的申请表及病种准入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到一站式医务审批窗口审核,经复核符合规定并申报材料完整的,由医保经办人员将认定信息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备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