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开发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公益性岗位。
2.相关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请材料
应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
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应核验信息:
社保缴费记录;
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信息;
脱贫人口信息(以脱贫人口身份享受时核验);
用人单位是否已按规定报送岗位招用人员情况。
▶办理流程
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办理点联系方式
市直:梅州市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303办公室(0753-2302958)
梅江区: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3号一楼大厅1号窗口(0753-2196713)
梅县区: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3号一楼大厅4号窗口(0753-2589137)
兴宁市:兴宁市曙光南路就业大厦一楼3号窗口(0753-3320402)
平远县:平远县政务服务大厅45号窗口(0753-8899231)
蕉岭县:蕉岭县安民街3号三楼就业培训股(0753-7188276)
大埔县:大埔县畹香大道人社局二楼社劳组(0753-5556762)
丰顺县: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庄园路2号一楼窗口(0753-6686962、0753-6686961)
五华县:五华县创业孵化园一楼2号窗口(0753-4428311)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