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申请材料
应提交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
2、劳动合同。
应核验信息:
1、社保缴费记录;
2、单位登记信息;
3、申请对象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二、办理流程
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三、办理地点
市直:梅州市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303办公室
梅江区: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3号二楼人才服务中心
梅县区: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行政区文化路6号5楼人才服务中心
兴宁市:兴宁市谢玉英培训大楼5楼人才流动股
平远县:平远县政务服务大厅45号窗口
蕉岭县:蕉岭县安民街3号三楼就业培训股
大埔县:大埔县畹香大道人社局二楼社劳组
丰顺县: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庄园路2号一楼窗口
五华县:五华县创业孵化园一楼1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