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基本医疗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直接结算:
参保人(或其家属)办理住院医保登记。 需提供资料:
①疾病证明书;
②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出院结算时,住院起付金、自付金额和自费金额由参保人与医院直接结算。
零星报销:
参保人因特殊情况未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出院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申请报销。需提供资料:
①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未成年人提供户口簿);
②出院记录或疾病诊断证明书;
③费用明细清单;
④收费发票(或电子发票);
⑤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⑥外伤住院治疗的,还需提供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入院记录,是否涉及第三方的书面承诺书,交通事故还需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司法机关判决的资料。社保部门对受理的资料进行审核,将报销金额支付给参保人。
(温馨提示:1、跨年度超过3个月未申报医疗费报销的,不再受理报销业务。2、新生儿提供户口簿,3、暂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可凭身份证和银行存折(卡)办理业务。)